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臨時接電費 進一步明確自備電廠收費政策 中國電力報 中電新聞網訊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,為貫徹落實好國務院要求,進一步助推企業減負,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《關于取消臨時接電費和明確自備電廠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“通知”)。規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,臨時用電的電力用戶不再繳納臨時接電費,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,電網企業要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清退。此次取消臨時接電費,年可減少企業占用資金約80億元。 通知還規定,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,研究出臺減免余熱、余壓、余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的辦法;在辦法中要明確該類自備電廠的資質認定和運行監管要求,對安全生產不合規,能效、環保指標不達標,未按期開展改造升級等工作的自備電廠,要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。 此次減免余熱、余壓、余氣自備電廠政策性交叉補貼和系統備用費,將進一步減輕資源綜合利用企業負擔,有利于余熱、余壓、余氣回收利用,推動燃煤消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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